根据2023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饼干、茶叶及其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酒类、糖果制品等23大类抽样检验172批次,其中合格食品168批次,不合格食品4批次,检出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蓬江区林权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重金属超标问题
1.鹤山市悦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标称常州市文杰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花枸杞茶(96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江门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常州市文杰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花枸杞茶(120克),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其他指标问题
江门市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开平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霞之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晒河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2023年第3号)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3号)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3年第3号)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3年第3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