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饼干、茶叶及其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等19大类抽样检验701批次,其中合格食品688批次,不合格食品13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及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江海区标准购物超市销售的新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2.开平市千惠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人民路商场销售的叶橙,联苯菊酯和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3.恩平市国仔水果店销售的脐橙,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江门市食品检验所。
4.蓬江区中心市场梁炎嘉冰鲜海产品档销售的海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5.恩平市爱记水产品档销售的九节虾,呋喃唑酮代谢物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6.新会区大鳌镇玲玲海鲜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二、重金属超标问题
1.台山市台城通街生鲜超市销售的芋头,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2.台山市都斛镇李胜强海鲜档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3.大泽市场竺德森水产档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4.蓬江区伟记海鲜档销售的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5.鹤山市沙坪晴汇海鲜水产店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6.蓬江区超记海鲜档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新会区会城利巢商店销售的标称肇庆市高要区蛟塘天然果品厂生产的冰花酸梅酱,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2022年第21号)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2年第21号)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2年第21号)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22年第21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