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节将近,正值粽子生产、经营高峰期,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粽子生产销售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和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粽子专项抽检。
本次抽检覆盖了江门三区四市,共抽样157批次,合格产品156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3%。
不合格产品情况:鹤山市悦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飞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蛋黄粽(规格型号:150g×4个/包),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粽子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粽子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