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民元旦春节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应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11类食品425批次样品,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的购物凭证,购买食品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标识、食品生产许可证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购买食品后应按照标签所示方式贮存,并按照标示的食用方法加工食用。短保质期食品注意适量购买,避免久放变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