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农产品专项9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检出农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1.开平市水口镇大福市场经营者张越文销售的芹菜,克百威(克百威及3-羟基克百威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2.台山市台城富城市场地下134、135、140、141号经营者黃仕生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以及就餐时注意:
1.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食用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
2.选择菜品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
3.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
4.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后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量;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
5.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果蔬、畜禽及水产品,以及局部腐烂的果蔬中没有腐烂的部分,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6.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
7.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选择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