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月饼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3年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规范月饼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现象发生,现就月饼市场价格等有关监管要求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月饼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定,严禁虚标商品价格、实施价格欺诈以及哄抬价格。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销售月饼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赠送物品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的销售价格。
三、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应当保存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至少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
四、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五、经营者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当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六、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盒装月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盒装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
七、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月饼馅料中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不符合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