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3年“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群众出行消费需求激增,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市场消费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二、必须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四、开展促销等活动时,不得利用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以及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六、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七、各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节假日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重要民生商品、涉疫物资、旅游服务和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开展价格巡查检查,依法严查各种形式的价格串通、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杜绝恶性价格纠纷事件发生,保障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希望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广大消费者若发现合法权益被侵犯,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及时拨打12315、12345等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