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江门市质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有关工作,推进名牌带动战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标准体系。
(三)实施现代质量监管体系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按权限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五)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化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数据识别编码的应用工作。
(六)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推进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七)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对特种设备进口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食品相关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涉及的质量安全事故。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全市有关专项打假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十一)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开展本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本系统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效能、政风行风建设,统筹全市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挂机关党委办公室牌子)、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产品质量监管科(挂质量发展科牌子)、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科、标准化科、计量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科技认证科、人事监察科。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江门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为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行政单位,正科级。
局机关公务员编制63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9人,退休37人。其他人员10名(保留原管理方式人员4名、政府雇员1名、以费养事雇员2名、编外3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科目)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08表:专款专用支出预算表
预算09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征收计划表
预算12表:政府采购预算表
预算13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14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围绕大局。
一是继续发挥好“两个办公室”职责,增强质量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性。二是做好国家级珠西综合质量检测服务平台的筹建工作。尽快组建“国家级珠西综合质量检测服务平台”,为产业提供质量检验、研发中试、标准汇集与制修订、检验技术研究与检测方法制修订、高端人才吸聚、技能培训服务。三是把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不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特种设备和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品牌建设,开展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工作。
(二)敢于创新。
一是做好名牌创新。改变“产品+品牌”的模式,打造“地名(企业)+品牌”,通过品牌创建提高地方和企业的美誉度。二是做好标准化创新。改变标准化停留在传统产业的现状,推动标准化向第三产业深入,做好江门市旅游精品线路标准化、残疾人服务标准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和“12345”城市管理标准体系试点建设。
(三)固本强基。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把党风廉政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狠刹干部队伍中庸、懒、散、奢等“不严不实”的现象和等、靠、要的消极思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的好干部要求,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加强干部队伍交流,加大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形成阶梯式、合理化的队伍结构。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2866.8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590.44 万元,增加20.60%,增加(减少)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增加575.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中标准化战略资金预算增加和增加品牌产品培育经费专项;基金预算较上年增加15.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大楼修缮工程。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1.85万元,占99.48%;基金预算收入15.01万元,占0.52%。
(二)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866.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66.86万元,占100%,较上年预算增加590.44万元,增加20.6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中标准化战略资金预算增加和增加品牌产品培育经费专项。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54.82万元,占82.14%,较上年增加562.1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中标准化战略资金预算增加和增加品牌产品培育经费专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42万元,占8.91%,较上年减少45.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一名离休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9.63万元,占4.52%,较上年增加48.8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公积金等;城乡社区(类)支出15.01万元,占0.52%,较上年增加15.0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用于机关大楼修缮工程;住房保障(类)支出111.98万元,占3.91%,较上年增加9.52万元,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866.8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468.6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政策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1398.2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41.7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中标准化战略资金预算增加和增加品牌产品培育经费专项。主要支出项目有:
1.大型修缮项目经费15.01万元,主要包括外墙漏水、室内水电安全隐患整改等;
2.市政府打假办经费83.22万元,主要包括打假治劣产品质量抽查、打假办日常运作经费等;
3.专项业务支出经费300.00万元,主要包括锅特巡查人员经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4.质量强市项目经费1000万元,主要包括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经费14.15万元、计量锅容管特监管经费15.39万元、计量器具检定经费31.25万元、特种设备督查及救援专项经费22.91万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专项经费3.93万元、企事业单位标准化专项经费38.37万元、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生产监管经费44.50万元、质监监督抽查专项经费429.63万元、质监执法专项经费38.50万元、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经费200万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查经费2.40万元、名牌产品培育经费10.20万元、科技项目专项经费5万元、认证监管经费1.27万元、卓越绩效管理体系培育经费2.50万元、名牌产品奖励经费125万元、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经费15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无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2.0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主要包括车辆保险费2.51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9.47万元、加油费5.02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5.04万元,主要包括接待国家、省、市级单位到我局检查、调研,以及接待兄弟单位到我局交流学习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32.0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4.69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42.6万元,增加25.87%,增长(减少)原因是:公用支出开支增加。其中: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2.8万元、咨询费0.1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4.5万元、电费8.05万元、邮电费2.4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3.45万元、租赁费0.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福利费3.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7.4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01月0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7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3.22万元。包括质量强市项目经费1000万元、市政府打假办经费83.22万元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