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稽查局)部门决算
公开
2014年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稽查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基本情况说明
一、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含稽查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行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组织、协调、实施质量强省有关工作,推进名牌带动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协助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有关专项打假工作;承担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监督管理认证工作。按权限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负责组织重大科研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按权限管理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经费等工作,领导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业务工作;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75名(含行政编制70名,工勤编制5名);财政供给离退休人员35名(含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市质监系统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二是切实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三是加大打假治劣力度,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四是实施标准化战略,夯实计量基础,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五是加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2014年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年初结余331.12万元(含基础设施建设结余0.31万元),2014年收入决算2292.5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决算拨款2036.63万元,广东省质监局专项补助等其他收入255.96万元。
三、2014年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2046.7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决算拨款支出1760.91万元,广东省质监局专项补助等其他收入支出255.96万元,2014年年初结余29.85万元。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60.91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决算1263.25万元,占71.7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4.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66万元(含离退休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8.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497.66万元,占28.26%,主要支出项目含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标准化战略,计量体系建设及监管,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稽查打假及市政府打假办公室工作等。财政性资金除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外,项目支出与2013年一致,没有新增财政性资金项目支出。
四、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29.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2014年我局公务用车(含稽查执法用车)保有量14辆,全年运行维护费24.30万元。
公务接待费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包括广东省大型检测机构、企业技术标准战略等业务交流及外省市质量监督业务专项交流接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