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行业质量提升为导向,对本市生产销售的眼镜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标准,经抽样检验,发现不合格4款。
眼镜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
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并通过“粤品通”质量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已组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等后处理工作,并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失信信息录入质量信用档案;同时,将追根溯源,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视情况组织对产品的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或质量技术帮扶。
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