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
“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已经到来,为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开展“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作如下提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禁止无证无照经营、未依法公示相关信息、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规搭售等行为。
二、倡导促销规则简单、明晰。网络交易经营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促销规则,及时将相关规则明确提示和告知消费者,并保证活动内容公开、透明。同时,杜绝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先涨后降”和“高标低折”等诱导欺骗消费者、以免责条款为由而单方取消订单,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
三、遵守禁限售规定。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比如,禁止销售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特供”“专供”“勋章奖章纪念章”商品、“电子烟”、含金银箔粉食品、过度包装商品,网红主播利用弱势群体及灾难事件等进行流量变现、卖惨式网络营销等行为,销售商品信息含有色情、软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内容的商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挑战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底线的营销行为,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售卖虚假认证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活动。
四、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把网络集中促销期产品质量关,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借机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假冒伪劣的“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器具及配件、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禁止销售与强制性认证产品合格证信息不一致或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销售电动自行车“解限速”装置等违法产品等;禁止销售无标签标识、无合格证、无警示标志的“三无”儿童和学生用品,“炸包”“臭包”“玩具手雷”“圆珠笔刀”等“三无”危险玩具文具。
五、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批准的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广告中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介绍,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依法依约积极兑现售后承诺。
六、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