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江门市江海区圣若茶叶有限公司等3家市场主体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申请人申请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从即日起停止使用;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从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录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江门市江海区圣若茶叶有限公司等3家市场主体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申请人申请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从即日起停止使用;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编号从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录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