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特检院、各电梯生产单位:
2023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3年第14号公告,即《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公告》(以下称《公告》)。根据《公告》要求,在新版检规发布日期(不含)前签订供货合同或中标、且需要在我市安装的电梯,应当在2023年7月1日前将相关情况告知市场监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单位需提交的告知资料
(一)《电梯告知书》(格式见附件)。
(二)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制造单位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安装单位申请办理时,还需提供委托函(原件)、安装单位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联系方式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江门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人:覃斌。
联系电话:0750-3286766。
附件:电梯告知书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