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根据《江门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1版)》和《新会区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征集2023年江门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凡在我市蓬江、江海、新会区内依法设立、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受理
(一)申报途径
申报单位在“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jht.jiangmen.gov.cn/#/home,简称“江惠通”)注册账号,选择《2023年江门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专项,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二)受理时限
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范围
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1日完成、符合条件且未获同类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
由于客观原因未能申报2022年资助的技术标准,需由属地市场监管局出具相关证明,方可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助的项目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技术标准的研制及科研类项目:技术标准(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应是批准发布日期在受理范围内的标准;技术标准科研项目(含承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科研项目)应结题并取得成果。
(二)标准化活动的组织、管理项目: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项目,必须是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承办省、国家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论坛、年会或学术研讨会等应由对应级别主管部门批准承办。
(三)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护体系类项目:申请资助承接国家级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评议的单位应为对应级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邀请参与评审的单位。
(四)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类项目:申请资助单位应为专利持有单位或授权使用单位。
四、申报材料
申报专项资助项目的单位应根据申请资助项目的性质通过“江惠通”平台提交下列材料:
(一)《江门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扫描件,见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登记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扫描件)。
(四)银行账户所属证明(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五)在受理范围时效内“信用广东”和“信用江门”平台有效的信用报告(电子版)。
(六)申报制定或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专项资助的,还应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含本单位在该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的证明材料)、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或能证明标准有效性的其它材料(扫描件)。
(七)申报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专项资助的单位,还应提交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含本单位在该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的证明材料),或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八)申报新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资助经费的,还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相关文件(扫描件)。
(九)申请资助承接国家级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通报评议的单位还应提交对应级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参与的评议报告或评议结论(扫描件)。
(十)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还应提供专利证书或科技成果鉴定结论,可证明专利、技术成果应用于技术标准的材料(扫描件)。
(十一)其他相关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对内容雷同的团体标准,只奖补发布日期在前的,发布日期相同的,奖补“江惠通”平台申报在前的。
(二)申请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单位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将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格,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蓬江、江海、新会区申报单位的材料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于受理时间内进行初审,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市市场监管局初审;核实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第三方评审,评审结果上传“江惠通”平台。
(五)《2023年江门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根据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当年度实际财政核拨资金总额进行合理分配并在江门市标准化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及“江惠通”平台公示资助结果。若公示有异议且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资助。
联系人:杨纯兰、张雨玲
电 话:0750-3168265、0750-3168271
附件:江门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