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优化车检服务的通知》(粤市监〔2022〕10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
要充分认识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优化车检服务的重要性,切实解决好公共服务领域人民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迅速开展政策宣贯和解读工作,依照《机动车检验机构服务规范指引》(省文附件),深入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切实提高机动车检验机构服务水平。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结合本部门职能,围绕车检服务,宣传我市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优化车检服务工作。
二、坚持放管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要发挥监管合力,不断健全完善监管协作机制,着力通过集中宣贯、集体约谈、公开承诺、自查自纠、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便民高效、执法严格规范。
三、抓好总结提升,确保工作成效
要及时做好总结,不断改进工作,巩固和提升成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3月1日前将本辖区内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市场监管局认证信息科。各部门工作开展中遇到问题的,径向上级对口部门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莫显伦,3168778;
市公安局:吕子安,3456610;
市生态环境局:梁奇超,3502007;
市交通运输局:张远梅,3858982。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公安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