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部署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行政许可申请17907宗,其中不予受理3宗,予以许可17857宗,不予许可47宗;实施行政处罚12宗,罚没金额268.93632万元;实施行政强制3宗;实施行政检查630次;未有实施行政征收、行政征用;未有发生因实施行政执法决定引起的复议、诉讼案件。
(一)行政处罚。办理12宗处罚案件,分别为检验检测8宗、产品质量2宗、化妆品1宗、价格1宗。
(二)行政许可。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7907宗,予以许可17857宗。其中:本单位实施或者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17868宗,予以许可17823宗;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39宗,予以许可34宗。占比前三位的许可类别为:特种设备类12096宗,登记注册类5058宗,医疗器械类384宗,占全年行政许可申请总量的97.94%。
(三)行政强制。3宗行政强制均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查封、扣押财物,未有单独实施的行政强制案件。
(四)行政检查。全年实施行政检查630次。重点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以及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产品的行政执法检查。
二、特点及原因分析
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程序合法正当,文书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未有发生因实施行政执法决定引起的复议、诉讼案件。
(一)未有实施行政执法决定引起的复议撤消、诉讼败诉案件
江门市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未有因实施行政执法决定而被复议撤销或行政败诉的案件,这主要得益于法治观念日益浓厚,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落实有效。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注重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全员普法,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行政执法重大问题请示报告、重要行政执法决定和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等制度。二是加强法治工作制度建设,梳理行政执法事权清单事项,年内出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管辖规定》《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管理办法》等10个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三是强化法制审核监督工作,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决定177宗,召开3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委会会会议,保障执法决定合法合理;组织全市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各县(市、区)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市场监管局在当地依法行政考评中均名列前茅。
(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量不断增加
随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纵深发展,市场监管业务深度融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一是深化拓展行政许可改革。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建设银行1.4万个网点约5万台智慧柜员机可办理江门营业执照,实现跨省不用跑、一次就办好。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办理涉改业务1.62万宗,办理时间压减65.16%、申请材料压减21.24%。营商环境改革充分激发市场发展活力,全市市场主体总量64.66万户,新增市场主体14.66万户,分别同比增长12.30%、42.60%,主体总量和总量增速均排名全省第6,位居珠中江首位。二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民生领域专项执法,截至12月底,全市系统处理举报投诉2.55万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22万元,查办违法案件4687宗,同比增长65.33%,罚没1825.4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7宗。
(三)现场行政检查数量减少
现场行政检查数量减少,并不意味着监管力度减弱,而是源于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多种监管方式构建出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行政检查工作已提质增效。一是突出互联网+监管。全省率先开发上线“特种设备智慧管理系统”,通过“一库两网四平台”打造特种设备全周期智慧管理体系,有效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应急处置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建立“互联网+明厨亮灶”、“邑食安”阳光餐饮云平台,启用“冷库通”系统,全面提升科学监管能力,有效提升监管质效。二是突出信用监管。全面实施食品和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采用分类及量化记分方式,提升监管靶向精准度。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化体系项目,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地方标准14项,其中信用修复、失信约束和联合惩戒等标准全国首创。三是最大程度发挥监管效能。持续开展“一监到底”网络直播执法活动,累计举办“一监到底”网络直播执法活动127期,近4000万人次参与直播互动,打造阳光执法“江门样本”。“一监到底”网络直播执法和特种设备智慧管理两个项目双双入选第四届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优秀案例。
(四)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与执法要求存在差距。执法人员对重点领域的行业经营状况、普遍存在的问题了解仍不充分,在检查过程中因业务能力受限,对一些较为隐蔽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
二是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仍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仍未建立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信息系统等系统的有效数据对接,未能打通上下级、部门间数据通道,不能实现数据自动对接共享。行政执法需分别录入不同信息化系统,造成重复公示、多头公示,影响执法力量分配和工作效率。
三是案件归档及案卷评查问题需要明确规范。运用信息化手段执法办案,能够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统一公正透明。以行政许可为例,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100%可网上办理,但对于电子档案如何存档、执法案卷评查如何开展,仍需进一步明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完善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运用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注重执法监管和企业征信等数据资料的归集整理、共享共用,推动多部门联合行动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压实监管对象的主体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质量意识。
(二)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落细落实全员学法和业务练兵,采用轮岗、跟班学习、讨论会、案例分析和集中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法学理论研究和综合运用能力,着力培养一大批懂办案会办案执法人员。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指导和协调。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加强分析研判,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调研座谈等方式指导行政执法案件办理。采取执法检查、考核评价、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结果进行公示或通报。
(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对通过事故调查、执法监督检查、群众举报投诉等发现的不作为或乱作为,坚决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对于依法行政,勇于担当尽职的,要有容错纠错和尽职免责机制,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创造条件。
专此报告。
附件: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实施情况统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