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市监知促〔2020〕282号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管理办法》(粤知〔2017〕32号)及相关项目合同要求,我局立项的江门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等3个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名单见附件1至附件3)至今已期限届满,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要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总结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自查项目实施情况,并按本通知要求报送验收材料。若干家单位联合承担项目的,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材料的编制和报送。我局在审核验收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专家函审或现场评审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二、验收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项目工作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作证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等。
(二)项目工作总结报告要求:
1.(封面)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与邮编: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2.(正文)总结报告内容。
(1)项目执行情况。
(2)项目执行中主要绩效亮点。
(3)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
3.报告所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报告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
三、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请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工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件(一式1份)及电子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验收材料”)。
附件:1.江门市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
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清单
2.区域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心项目清单
3.专利代理机构对接服务项目清单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
(联系人:黄学敏,联系电话:3168306,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邮箱:jmzscq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