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市监〔2020〕166号
各市(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局(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粤市监〔2020〕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区)有关部门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
每年7月13日、12月13日前(如遇法定节假日提前),各部门要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见省通知附件)。2022年12月23日前,报送三年工作总结。相关材料分别报送各自对口的市级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 钟琨,3168672;
市教育局 李晓明,3503850;
市公安局 王佩军,345682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李宝甜,3935206;
市卫生健康局 梁夏玲,3288521;
李艳清:3288510。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公安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