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市监知促〔2020〕2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19〕884号)的有关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现我局组织申报江门市2020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见附件)将申报材料以纸件和电子件方式报送我局。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请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在2020年7月15日17:00时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2份)至我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联系人:黄学敏,联系电话:3168306,
邮 箱:jmzscqj@163.com
地 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
附件:江门市2020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