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质监局关于公布江门市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考试技术服务机构的通告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及其实施意见等的规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市以上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48令)、《广东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质监特函〔2018〕691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江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技术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并通过网上公开招标,邀请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评价,根据第三方认证机构评价的结果,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委托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门检测院(以下简称为江门检测院)为江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技术服务机构,予以公布。
江门检测院应严格按照确定的范围和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考试工作,并接受各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提前制定考试计划并按规定在全市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公布,以便考生报名。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我局公布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不得从事相关考试工作。仍有意愿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的,应对照《江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技术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向我局申报。
附件:江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名单
江门市质监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