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
二、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2018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四、活动安排
(一)申请公示的企业请登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中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在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相关事项,企业在网上完成申报后,须将相关书式申请材料一式2份于4月10日前提交到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书式材料递交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
(二)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2019年6月1日在“守重公示系统”上统一公示。年度公示证书业已取消年度公示盖章,改为按公示年度制作,同时不在要求公示企业进行半年数据录入工作。公众可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的公示情况,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年度公示证书。(“守重”年度公示证书样式见新系统)。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关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的公告及“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的最新消息,今后我局有关“201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有关通知不另发函通知。我局网址:http://gsj.jiangmen.gov.cn/。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迳与上海信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解决。(技术支持电话:021-54736072/54736071;技术支持QQ号:2301294837、3075601146)
(二)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我局将撤销其公示信息,并在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告。
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联系人:胡玉冰,联系电话:3167919。
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