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管和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7月26至8月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侯小姐,0750-3168115。
附件:1. 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分配表
2. 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3. 2024年省财政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表
4. 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和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资金目录清单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