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建设,提升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3〕35号)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我局评审,拟聘任陈剑峰等28人为江门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3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我局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科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0-3168307;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