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特殊食品科普活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0017)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普及特殊食品知识,促进全社会科学认知特殊食品,提升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及老年人防欺诈意识,构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科普网络,采购人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举办2024年特殊食品科普活动。
(二)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提交项目实施方案、联系和布置场地、准备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维护活动安全等,项目结束后提交现场宣传照片和视频,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在江门市四市三区组织20场进社区、进校园、进商超、进乡村、进网络“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其中线下18场,现场需要设置不少于13个宣传摊位和设置至少1个游戏互动宣传摊位,为宣传摊位配置相应的桌椅、帐篷、工作人员、宣传横幅、宣传展架等,每场约50-100人;线上组织开展2场知识问答科普宣传活动,通过成交供应商自身拥有渠道资源配合开展宣传;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包含线上活动开展的固有费用和互动礼品费用,活动结束后提供相应的宣传活动报告;
2、在每个县(市、区)新建1个共7个科普宣传阵地,对每个县(市、区)已建的1个共7个科普宣传阵地进行维护。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包括对新建阵地进行设计,按设计要求安装制作物料、设备设施,并对阵地维护运行;对已建阵地根据实际情况增添物料、设备设施;
3、为本项目印制宣传品,主题编织袋不少于1000份,规格45*33cm,底10cm,印制指定宣传图案;
4、邀请专家讲师为本项目宣传进行主题宣教,不少于1次;
5、本项目结束后提供图文材料验收报告;
6、提供线上宣传资源,包含网页版等宣传渠道,为本项目提供宣传服务,投标时需提供线上宣传资源渠道相关资源。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报告,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科普宣传活动与阵地建维资金预算比值为1.0-1.2之间),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6月5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4)。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4年6月5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0。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分表
3.合同模板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