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对“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宣传视频制作和发布项目”(项目编号:20240401)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消费维权、放心消费“双承诺”等工作的氛围,进一步增强消委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结合工作需要,采购人计划制作4期宣传视频(第1期3至4分钟,第2、3、4期5分钟内)。视频制作完成后计划在地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平台进行发布和宣传。
(二)项目要求
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1、前期准备:供应商负责稿件撰写,提供专业的视频设备、拍摄人员,在拍摄之前拟定好具体的拍摄流程与计划,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素材制作宣传片文案内容,并交给采购人审核;
2、现场拍摄:供应商可根据工作实际,现场适当调整拍摄计划、文案内容、拍摄设备和拍摄手法,落实4期宣传视频的拍摄(第1期:从传统、官方的新闻报道的角度,展现采购人近年来总体工作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绩;第2期:以贴近生活的形式、生动活泼的风格、鲜活的典型,并以新的媒体形态,展现江门市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总体进展情况以及社会各界的表态;第3期:采用探店形式,以1家商城商圈为例,展现我市放心消费承诺商城的建设情况;第4期:采用探店形式,以1家农贸市场为例,展现我市放心消费承诺市场/无理由退货承诺市场的建设情况);
3、后期制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视频配音与剪接,并按照协商的日期完成制作并提交成片。采购人将确认剪辑后视频的剪辑效果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将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改;
4、供应商落实编导与拍摄、拍摄设备和道具及相关保证宣传片制作的人力和物资保障;
5、制成片规格,视频:分辨率1920 x 1080,帧率25P;音频:采样率48000Hz,比特率24 位;
6、宣传视频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由供应商在以下渠道进行发布:
(1)每期视频验收后,在地市级以上官方微信视频号推送发布,微信视频号需与微信公众号绑定,公众号粉丝量不少于20万;
(2)每期视频验收后在地市级以上官方APP推送发布, APP用户安装量不少于100万;
(3)每期视频验收后在地市级以上官方抖音号推送发布,抖音号粉丝量不少于10万;
(4)第1期视频验收后在地市级以上官方媒体新闻栏目进行发布,新闻栏目要具有一定影响力,且收视率排名不低于其他同期新闻栏目;
(5)第2、3、4期视频验收后在地市级以上官方媒体2个频道进行发布,每天每条发布不少于2次,发布10天以上;
(6)每期视频验收后在地市级以上官方网站推送发布,第1期新闻视频跟随栏目在网站停留时间至少为一年,第2、3、4期跟随频道在网站停留时间至少为一周。
7、在拍摄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照片或视频(含原始素材等)的知识产权、版权、著作权、所有权、收益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不得擅自将工作成果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也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三)项目时间
项目时间为5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确定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制作日期10天内“信用中国”报告,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供应商报价时需针对项目内容中的各项内容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1、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附件1)。
2、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4月24日前向采购人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11楼消委会办公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除竞价采购方式之外)只接受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接受多方案、多报价的方式进行投标。
3、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期限内投标或者中标后的单价及总价固定不变。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查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修订原则与澄清需求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七、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4年4月24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380315。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0。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审表
3.合同模板
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