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食品检验所(江门市酒类检测中心)以自行采购方式对《江门市食品检验所(江门市酒类检测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与设施维修与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企业(下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食品检验所(江门市酒类检测中心)实验室检测设备与设施维修与维护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项目预算限额:人民币叁十万元整(3000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设备保修及维护(含更换的零配件)、设备的清洁清洗、运输、保险、仓储、软硬件的安装和调试、工程师上门检测服务、验收、培训、图纸、资料、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等相关的全部服务。
二、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信誉;
(二)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副本扫描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提供服务;
(五)投标人需提供大型检测设备及精密仪器的相关维护维修资质或证书。
四、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开标时间
标书要求:密封投标,一正本,四副本。
接收地点:江门市食品检验所(江门市酒类检测中心)。
接收时间:自2024年 4 月 11日起至 2024 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下午17:30截止。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时间:2024 年 4 月 18日上午9:30。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食品检验所(江门市酒类检测中心)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星河路36号
联 系 人:容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89816
附件:1、技术商务要求
2、项目评审
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江门市食品检验所(江门市酒类检测中心)
2024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