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实名认证,切实保护广大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冒用他人身份骗取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人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业务的相关人员应当进行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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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小程序
在支付宝App中,输入“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关键词,搜索并进入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或通过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二、 用户信息录入
按照页面提示,录入自然人身份信息(首次使用身份证类型核验时,需要用户授权,获取用户姓名和证件号码)。
三、用户身份核验
点击下图页面的【查看待办事项】按钮(查看待办事项进入待办列表前,需要阅读并勾选注意事项),根据页面提示,完成人脸身份核验。
四、完成待办事项
(一)完成首次身份验证后,可查询当前自然人所有待办事项。以列表形式展示近七天所有待办事项信息,并可弹窗查看业务详情信息。
(二)业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进行身份核验。
(三)核验完成后,小程序展示用户信息及业务信息。用户确认并签字,点击确认完成待办事项。
五、常见问题
问题1:是否可以用微信或者其他应用做核验?
目前版本仅支持支付宝小程序核验,后续微信及对应的APP将会陆续上线。
问题2:关于验证人员的范围。
支持居民身份证、华侨持用护照、港澳通行证等类型身份验证。
问题3:小程序对手机是否有要求?
支持安卓4.3及以上版本;支持iOS11及以上版本。
问题4:在自然人身份核验时都需要核验哪些信息?
为提高认证安全等级,使用自然人身份证进行核验的,需通过本人人像信息核验及本人银行卡信息核验。
问题5:关于实名身份验证(刷脸)通不过问题。
一是身份验证失败:姓名、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非本人使用支付宝账号进行验证。
二是人像比对未通过:采集人像与后台数据库人像比对不一致,可能是非本人进行比对,也可能是采集人像与后台数据库照片差异大被判断为非同一人;像素低、光线暗等质量问题,用户可在光线好的地方重试,如果是手机像素较低需要使用像素高的手机进行注册验证。
三是验证失败:请稍后重试。用户可重启支付宝应用后重试。
问题6:关于线上申办业务的实名认证问题。
线上申办的手写签名的业务,只需要登录支付宝“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即可。
线上申办的无纸化的业务电子签名,在粤商通企业登记确认模块进行电子签名后,还需要通过登录支付宝“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
在线上申办营业执照同时又办理办税服务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等人员在支付宝“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后,需使用粤商通再次进行实名认证。
问题7: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处理办法。
一是系统操作中需要帮助的,扫码以下二维码获取技术支持
(将附件内容设置成二维码)
二是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本人持身份证或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办理。
【普法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
虚假登记有关规定及罚则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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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关规定及罚则内容设置成一个可滚动的小窗口显示
一、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
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
因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的市场主体,其直接责任人自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对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主动进行调查。
第五十一条受虚假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涉嫌冒用自然人身份的虚假登记,被冒用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线上或者线下途径核验身份信息。
涉嫌虚假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发生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处理撤销登记,原登记机关应当协助进行调查。
二、有关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一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假市场主体登记的直接责任人自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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