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八天长假即将到来,外出旅游将迎来一波高峰。对此,江门市消委会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假期出游要做到以下“八要”,切实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一要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出游前,消费者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实际情况,提前分析掌握景区人流状况、天气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提前预约等,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避免带来出行不便。
二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建议消费者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正规旅行社,留意查看《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双证缺一不可。
三要细心签订旅游合同。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是游客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游客维权的有效凭证。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特别是对旅游路线、景点、饮食、住宿、交通工具等方面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如遇到合同未提及或含糊的内容而需明确的事项可以要求在合同内填写补充条款。
四要警惕低价旅行团。旅游作为“吃住行游购娱”等诸多服务环节的集合体,任何所谓的“低价”都是需要成本和费用的,这些成本和费用的支出自然需要旅游者的消费来实现。针对打着“零元参团”、“打折促销”的旅游活动,消费者要理智对待。
五要注意旅游安全。旅行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贵重财物,同时也注意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听从领队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景区的安全提示,同时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
六要就餐审慎选择。外出就餐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保证卫生条件及就餐质量,便于后期维权。按需消费切勿过度,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消费理念,根据个人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用餐需求合理点餐、取餐,合理膳食,拒绝野味,争做绿色节约消费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七要科学理性购物。消费者旅游购物时不要被花式繁多的广告、“网红宣传”等蒙蔽双眼,要选择正规场所购物,充分了解商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相关信息。特别是旅游时,如要购买珠宝玉石等贵重商品,一定到资质齐全的正规场所,并索要鉴定证书、购物凭证等。
八要保留证据好维权。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首先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商家拒不遵守其承诺或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可以拨打所在地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