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精神,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根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相关业务条线当前需求,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为基础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现予印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19〕208号)要求,参照总局、省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实际情况依法编制本地随机抽查事项,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