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粤市监食经〔2021〕2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督促各考点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自查制度,深入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各地要统筹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于6月6日前完成辖区高考考点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升级改造平台建设工作,考试期间按要求充分应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网上巡查,做好“线上线下”监管双管齐下。
三、各地关于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和总结,请在中考考试结束后三天内通过政务微信报送至市局食品餐饮科。
联系人:吴锐凡,联系电话:3168670。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