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门市12345平台与全国12315平台对接集成项目(项目编号:202009005)进行公告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的要求,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对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整合,遵循总局统一的市场监管热线标准、数据标准与业务标准,基于全国12315平台,实现12315热线数据在全国12315平台实时采集、动态管理。本项目将结合江门市12315的本地业务情况,打造一个即满足总局一张网考核要求和数据要求,又满足江门市12345平台整合建设要求的12315对接平台。
(二)建设内容
1.受理对接模块
信息录入页面嵌入12345系统。受理端轻应用,该应用部署于江门市局12315环境,为嵌入页面以及服务调用接口提供基础功能支持;嵌入页面服务地址,由受理端轻应用所提供,江门市12345系统可将该服务地址放入12345系统中。通过访问该服务地址,可调出12315嵌入工单页面;12315嵌入工单页面,由受理端轻应用提供,12345用户可在工单页面中填写信息并保存。主要内容包括:消费者信息填写、企业主体信息填写、诉求信息填写、工单保存按钮等。
2.业务对接模块
地方局初始化12345坐席信息对接,方局搭建对接系统同步维护12345系统坐席用户信息;接口安全校验模块,为系统相关接口提供安全校验功能,保障接口调用安全;与12345系统话务数据对接,地方局搭建对接系统,与12345系统话务数据打通,主要包括话务日志数据、录音日志数据、座席工作日志数据、话务满意度数据等话务方面的数据信息对接;与12345系统信息审核数据对接,地方局与12345系统业务信息审核数据对接,主要有地方局业务审核结果数据的对接,完成审核退回功能;与12345系统反馈结果数据对接,地方局与12345系统反馈结果数据对接,地方局搭建的对接系统方面提供工单处理过程信息反馈接口,包括初查反馈信息、办结反馈信息等,供12345系统调用,获取对应受理业务的办理结果反馈;
3.信息查询模块
业务查询:用于查询12345坐席人员录入的业务记录信息、退回的工单信息、工单流转信息、办理结果信息等;
交互日志查询:用于查询接口对接情况、相关错误信息、异常业务信息等信息。
4.部署实施
五条热线整合、局端设备、应用平台的部署实施、安装,地方局12315对接平台与总局12315平台、与地方12345平台以及各区县坐席终端的测试联调。
5.服务
培训:提供师资团队,对地方局用户以及12345系统坐席用户的培训;
运维:提供系统上线后的2年运维保障服务。
6.江门12345平台的实现
通过江门市政府服务热线核心数据库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前置机进行数据交换的方式实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办端以页面跳转的方式进行数据补录,日常产生的接处成本增加可通过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进行内部消化。内容主要涉及数据表对接、数据交换客户端等开发。
(三)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
1.响应时间:对于确切条件的查询,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2.数据交换能力:根据信息流量预测,每秒交换数据量不低于40MB。
3.数据备份:采用增量备份的方式对数据进行备份。
4.系统应具有高可用性,支持负载均衡、集群,保持系统运行稳定;确保数据不因意外情况丢失或损坏。
5.系统能支持系统主机、操作系统、网络、数据库7×24小时平稳运行。
6.系统运行要支持双机热备,单台设备的故障不影响业务进行,实现故障恢复不中断业务服务。
7.系统应采用大量的数据冗余技术,有效提高的数据的存取速度。
8.另外再结合目前硬件的实际情况,离线客户端在处理业务不会出现超过太长的等待时间。系统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如下:
(1)数据加载、更新:平均每万条记录处理时间在30秒之内。
(2)数据审核:平均每万条记录、百条审核关系处理时间在1分钟之内。
(3)数据汇总:平均每万条记录、百条分类处理时间在1分钟之内。
(4)数据库备份:备份系统在线数据一次在2小时之内。
(5)数据库恢复:恢复系统在线数据一次在4小时之内。
(6)数据录入:单条记录存取系统响应时间在5秒钟之内。
(7)数据查询:基本查询系统响应时间:本地在5秒钟之内,远程在30秒钟之内。
(8)综合查询系统响应时间:本地在1分钟之内,远程在3分钟之内。
9.系统在可靠性、易用性和可扩展性等方面,需满足以下要求:
(1)可靠性要满足系统7×24小时不间断服务的要求。
(2)系统可用率≥99.9%,即每年的不可用时间小于9小时。
(3)采用标准接口、界面友好、使用方便。
(4)网络结构、硬件结构、软件结构、数据库等方面的设计能满足功能不断扩展,以及系统容量和用户数量不断增长的要求
(四)建设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及委托售后服务形式。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伍拾陆万伍仟元整(¥565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9月17日前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场地租用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现场教学交通费、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递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付款方式
按双方签订合同支付。
七、其他事项
1. 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 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 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勘测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 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0年9月17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