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门市水暖卫浴产业集群质量提升经验提炼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调研项目(项目编号:202005012)进行公告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对我市水暖卫浴产业集群质量提升工程的现状进行挖掘、宣传、总结,加深社会对江门市产业质量提升工作的认知,为质量提升工作开展和完善提供明确的方向指引。编制指南,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试用。通过对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三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水暖卫浴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调研,为三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及水暖五金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的可行性提供理论支持和数据支撑。
(二)项目内容
1、江门市水暖卫浴产业质量提升工作的宣传(预期结束时间为2021年底)。密切跟进本项目进程,根据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例如广东省水暖卫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团体标准发布、质量分析会、水暖卫浴展会、项目中期总结会、终期验收会等),撰写新闻稿件、政务信息、经验介绍汇报材料、PPT,将水暖卫浴产业质量提升各阶段工作成果总结成册。
2、编制《江门市水暖卫浴产业集群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指南》(预期结束时间为2020年07月)。搜集江门市水暖卫浴产业质量提升现状方面权威的信息和资料,从顶层设计、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科研、宣传与培训等多个层面对质量提升工作进行汇集与总结,形成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指南。
3、编制《中国江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三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方案》《中国江门水暖五金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方案》(预期结束时间为2020年10月)。通过资料和文献、问卷调查法和深入访谈法对四大产业集群进行调研,分析产业集群的知识产权建设现状、存在的不足以及发展需求。探讨对策和建议,为水暖五金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和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三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供研究支撑。
(三)总体要求
1.相关宣传文章撰写:完成江门市水暖卫浴产业质量提升工作开展各时间节点的宣传文章、汇报材料若干,建设成果汇集成册。
2.指南:完成《江门市水暖卫浴产业集群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指南》1份。全过程在项目1调研的基础上,另需前往企业、技术机构等相关单位(共不少于20家)进行问卷调研与座谈,举办项目需求分析咨询及研讨会、中期总结会、终期评审会,共3场会议。
3.调研报告:完成《中国江门市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三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方案》《中国江门水暖五金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方案》调研报告2份。全过程对不少于700家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含电子问卷和纸质问卷),50家企业进行走访或集中调研,举办项目需求分析咨询及研讨会、中期总结会、终期评审会,共3场会议。
(四)完成期限
按3个项目内容分3个阶段完成整体项目:其中2020年10月底形成《江门市水暖卫浴产业集群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指南》、《中国江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三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方案》和《中国江门水暖五金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方案》等相关研究成果;到2021年底,完成江门市水暖卫浴产业质量提升工作的宣传工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5月29日下午5时30分前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场地租用费、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组织管理费、证书制作费、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保险费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算,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款项支付
分两期支付: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0%,项目完成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具体的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二)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三)采购方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方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方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0年5月29日下午5时30分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采购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综合评分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