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0年江门市放心消费宣传和公众号维护项目(项目编号:202005011)进行公告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努力建设“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城市,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打造“经营诚信、消费放心”的城市形象品牌,提高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同时,进一步落实放心消费活动详情,带动群众积极参与,更好的宣传推广全市放心消费。
(二)项目内容
1、开展报纸、网络、微信、APP和户外阅报栏公益广告宣传
(1)本地主流媒体报纸公益广告1/4版(尺寸12*31cm)2期;
(2)本地主流媒体报纸新闻报道(配图)1期;
(3)本地主流媒体综合门户网站网络通栏(尺寸1000*60px)1个月;
(4)本地户外阅报栏(15个)1个月;
(5)放心消费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①在本地主流媒体微信官方账号和《江门市市监局》官方微信开展放心消费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②供应商制作有奖知识竞答后台,市民通过点击链接进行答题抽奖;
③奖品由供应方提供。
2、组织开展放心消费体验实践活动
(1)活动形式:通过组织市民、放心消费志愿者组成“放心消费体验团”到江门本地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进行消费体验,切身体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进度、质量及成果;
(2)活动时间:2020年7月-9月;
(3)参与对象:市民、放心消费志愿者;
(4)招募人数:60人;
(5)招募方式:线上招募;
(6)活动地点:江门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7)活动宣传:本地主流媒体报纸广告、本地主流媒体官方微信号与活动现场进行APP直播。
3、2020年江门放心消费公众号维护
(1)公众号推送频次
该公众号属于服务号类型,每月推送4次信息;
(2)推送内容
每周推送内容为放心消费活动小组日常开展活动;
(3)新闻后台数据的更新与维护
更新江门市放心消费工作情况、新闻报道、消费警示、法律知识普及、承诺商家介绍、放心消费宣传资料;
(4)内容来源
根据公众号的定位和内容要求范围,推送内容的来源主要是市工商局宣传部门、市消委会、放心消费活动小组等等,其他转载资料可来自其他同类型公众号或政府宣传网站,但需征得原作者转载授权;
(5)统计分析
根据微信公众号平台的自带工具,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导出相关报表数据进行工作汇报分析;
(6)文章数据
定期统计文章的阅读量、点赞量、转发量、收藏量,了解分析用户想要知道的信息,以便往后更好地组织文章内容;
(7)用户数据
定期统计用户数量、新增数量、流失量、存留率。了解关注用户的构成,以便更好地发展公众号关注用户;
(8)数据分析
根据用户偏好分析、阅读高峰分析。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调整文章构成内容以及推送时间。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及委托售后服务形式。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5月29日前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培训场地租用费、培训资料费、午餐费、现场教学交通费、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安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递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付款方式
采购方在合同签订并收到中标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中标方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方。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勘测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3168037。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3168908。
附件:
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