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压实市场主体责任,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的要求,我市率先建立健全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江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市直部门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向社会公示。
江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