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市监告字〔2020〕3号
各有关企业或组织:
江门市政府质量奖是江门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按照《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江府〔2019〕22号)有关要求,为推动我市企业或组织提升自主创新和质量管理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树立质量标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0年度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或组织(医疗机构暂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二)拥有自有品牌、自主技术;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已逐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绩效显著,自主创新能力、品牌建设能力、综合竞争力等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四)在近3年国家或省、市、县级等各级各类质量监督抽查、执法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最近3年没有消费者重大投诉,建设工程零质量事故;
(五)企业或盈利性组织经济效益好,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非盈利性组织社会贡献突出并获主管部门推荐;
(六)诚实守信经营,市场信誉良好,顾客满意程度高;
(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税收、进出口贸易等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国外警示通报或索赔。
届时将评选出不超过10家获奖企业或组织,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请各申报企业或组织如实填写《江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附件3,电子版可从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www.rajayuj.com/bmpd/jmsscjdglj/直接下载),制作包含申报材料内容的光盘,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到企业或组织所在地市(区)市场监管局(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刻录有申报材料的光盘一张),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评审原则
(一)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和自愿的原则,不向申报企业或组织收费,不搞终身制。
(二)评审标准按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和《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附件2)执行。
五、联系方式
1.江门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钟婷嫦,联系电话:3168339,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7号市市场监管局10楼;
2.蓬江区市场监管局质量股联系电话:3873996,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乐怡路16号;
3.江海区市场监管局质量股联系电话:3861770,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瑞华苑25号;
4.新会区市场监管局质量股联系电话:6326819,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龙昌路1号;
5.台山市市场监管局质量股联系电话:5563853,
地址:台山市台城舜德路176号;
6.开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股联系电话:2388305,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和东路5号;
7..鹤山市市场监管局质量股联系电话:8810339,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8号;
8.恩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股联系电话:7127099,
地址:恩平市沿江中路40号。
附件:
1.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2.江门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
3.2020年度江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格式文本)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