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基本内容 |
承办科室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 |
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及年度抽查计划审查制度 |
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部门作用,对各地各部门年度抽查计划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规范,促进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对象类型全覆盖;按照省依法行政评查标准,规范“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流程、执法文书及结果公示等内容,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
信用监管科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2.《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办字〔2017〕105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 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粤工商管字〔2018〕77号); 5.李克强总理于2018年6月28日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提出“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地方予以激励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81号),江门市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定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试点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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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门市扩大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制改革试点范围工作方案 |
一、扩大的实施范围:1.五邑地区现有门店多于或等于15间的餐饮服务连锁市场主体新开门店;2.经营场所面积在小于或等于150㎡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限定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变更(变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除外)和新开药品零售企业的筹建环节。 二、“登记、受理、审核发证”3个环节,最快当场、最迟3天可发放许可证。 |
食品市场科 |
《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