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连花清瘟等防疫物资出现的价格波动情况,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联合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执法力量,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摸排核查,严厉打击趁疫情之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检查发现,新会区某大药房、台山市某保健药房有限公司、台山市斗山镇某药店、台山市某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已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目前,已对上述4家企业涉嫌哄抬物价、违反《价格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等价格执法检查,重点对退热、止咳、抗病毒、抗原试剂等产品进行价格监管监测,一旦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