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定》将6种具体行为列为失信行为,分别是: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从事专利、商标代理并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的行为;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申请行政确认的行为;适用信用承诺被认定承诺不实或未履行承诺的行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行为。
江门市知识产权局“三强化”扎实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一是强化指导监督辖区内专利代理机构。召开专利代理机构座谈会,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强化行业自律,完善专利代理师管理制度,严格把关专利代理质量,切实服务企业发明创新。二是强化专题培训宣传。组织开展多场次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宣传,指导创新主体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引导高价值专利挖掘和培育。三是强化政策引导,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意识。按高质量发展的导向,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扶持政策,提升我市高价值专利培育意识,进一步引导创新主体提高专利申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