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日、3月15日,江门市消委会指导江海区消委会、蓬江区消委会分别与相应的辖区法院签订《关于共同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通过消委会消费调解与法院司法确认程序有效对接,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期,通过该机制成功调解一宗涉及十七位退休老人的消费类纠纷案件,这是我市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后的首宗成功案例,也是我市涉老涉疫旅游纠纷调解工作方面的典型案例。
该案件属于旅游服务合同纠纷,也是消费类纠纷中比较棘手的,叠加原告年龄和数量因素,处理不好极易激化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者舆情事件。江海区法院按照合作协议在诉前主动依托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把案件转到消委会调解。市消委会高度重视,与法院和基层消委会按合作协议各司其职,派出调解专员协助江海区消委会积极介入该案,及时与消费者代表取得联系。调解员先与老年消费者代表进行三个多小时面谈,一边疏导其激动的情绪,一边分析案情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让消费者充分表达诉求。随后与企业进行联系沟通,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其详细分析该案的利弊,促成双方当事人同意以高效、和谐的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再通过法院以专业法律角度分析诉讼风险及案情,续力促进企业最终同意与消费者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次日,17名消费者均收到相应的补偿。至此,市、区消委会与法院三方协力圆满解决了这起诉讼案,让老人消费者节省了更多的时间并得到满意的结果,17名老年消费者还联特向江海区消委会发函致谢。
下一步,市、区两级消委会将加强与法院的业务联系,将“调”的便利性、低成本性与“诉”的权威性、规范性结合起来,积极帮助消费者选择理性又恰当的方式解决纠纷,指引消费者将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到所在辖区的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给双方的承诺加上一道法律保险杠;另一方面,深入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协作,发挥诉调对接的优势互补效应,助力快速解决消费领域的纠纷,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