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消费类纠纷诉源治理,预防减少消费类纠纷发生,3月15日,江门市、蓬江区两级消委会与蓬江法院三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通过建立特邀调解工作机制,蓬江法院可以将受理的消费纠纷委派给区消委会进行调解,以此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优势,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区消委会受理并经调解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蓬江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解决调解协议履行最后关键“一公里”,以此消除当事人的调解顾虑,促使案件通过非诉途径解决。
三方表示,日后将加强沟通联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最大限度实现消费纠纷的高效化解,及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上述图为签约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