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消费者陈先生于今年7月19日在蓬江区遇到某电子商行工作人员,经其游说下对商行传单进行扫码抽奖。其后商行工作人员以消费者中奖为噱头诱导其到该商行,指引消费者以花呗分期付款方式在某app上充值5000元获得5000分兑换券,并告知消费者每次在该app的网上商城上消费可按照比例获得优惠。当时,商行工作人员游说消费者可一次性使用5000分兑换券来消费,并把中奖奖品(一台红米手机)免费送给消费者。后来消费者发现不能一次性消费商城充值后的5000分兑换券,认为商行存在欺诈行为。次日,消费者前往江门市消委会进行投诉,详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消委会介入协助,敦促商行退回5000元,并收回赠送的手机。
【调解过程和结果】
江门市消委会接诉后,深入分析相关案情。鉴于消费案件背后可能涉及到新型的消费陷阱,该会迅速派出专案组,前往涉事商行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涉事商行的经营范围不包括抽奖式有奖销售,该商行以抽奖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等相关行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明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该会一方面向商行宣讲国家抽奖式有奖销售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商家严格按照市监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另一方面督促商家切实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务必诚信守法经营。经调解,商家同意向消费者退回涉案的全部金额(5000元)并收回赠送的手机,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
【案情点评】
消费者在开展消费活动的时候,经常会面对经营者层出不穷的宣传手法或变通的营销手段,若认知不足、盲目追求低价或免费赠品等,则容易落入商家设下的“连环套”消费陷阱。例如,此案中消费者最初仅是受到游说进行扫码抽奖,但随后又被游说购买网上商城兑换券。消费者如贪图便宜,则容易进一步被套,例如按网上商城的消费规则,消费者若有意购买某商品,只能在使用少量兑换券情况下再额外支付一笔费用。如此下去,以案中消费者购买的5000分兑换券为例,最终这笔兑换券撬动的消费金额可能多达数万元,而这些费用可能是消费者一开始不曾预计的。从法律法规角度来分析,商家的营销行为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十条的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无法正确全面知悉了解消费的详情,从而无法公平获得消费产品。此外,商家的行为也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以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商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抽奖活动的详情,包括获得奖品红米手机的附带条件以及网上商城兑换券的使用规则等内容。
【消费警示】
在此,江门市消委会强烈呼吁广大消费者谨慎对待街头抽奖活动,特别对扫码“中大奖”等宣传抱有高度警惕性,切忌贪图便宜或奖品,避免堕入案中网上商城兑换券“以小撬大”等消费陷阱。如确实有意参与抽奖活动,消费者要对中奖所得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和附带条件进行全面了解,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并仔细研读条款内容,还有保留消费凭据、商家活动说明等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