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我市实施“求职创业补贴”“基层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等多项政策,请广大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注,积极申领。
一、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属于江门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
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2)特困人员、残疾人;(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申请材料:(1)困难情形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残疾人证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2)学籍证明;(3)个人银行账户。
申请说明: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收集补贴申请材料,代为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补贴申请应于有关学生毕业前提出。
二、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到我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该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在蓬江、新会、江海、鹤山就业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在台山、开平、恩平就业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请材料:(1)毕业证书;(2)身份证;(3)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个人银行账户。
申请说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三、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3)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1)毕业证书;(2)身份证;(3)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4)单位银行账户(或个人账户)。
申请说明:本补贴鼓励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用人单位(或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灵活就业: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为自然人提供有偿雇佣服务,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种养,以及其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就业形式]类型登记就业;(2)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1)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273 元/人/月;(2)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191元/人/月;(3)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82元/人/月。
申请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书;(3)个人银行账户。
申请说明: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补贴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1)到我市小微企业就业,或到我市镇(街)、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2)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3)劳动者不属于以下情形: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雇员;②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③已经实现创业并享受创业扶持类补贴的人员。
补贴标准及期限:(1)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对于硕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对于博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对于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按照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00%(不含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2)就业地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补贴期限最长1年;就业地为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的,补贴期限最长2年;享受补贴期间变更就业地的,累计补贴期限按照变更后的就业地计算。
申请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书;(3)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的提供服务协议);(4)属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残疾人证;(5)个人银行账户。
申请说明:首次补贴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1年内提出。
六、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书;(3)劳动合同;(4)单位银行账户。
申请说明: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七、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2)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请材料:(1)见习协议书;(2)身份证;(3)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5)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发票;(6)单位银行账户。
申请说明: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上述补贴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补贴申领咨询电话: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506896
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23217
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820961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33222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18950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523363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933139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724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