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可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人力资源行政许可申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指南》及联系方式,并严格落实人力资源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职能,并优化办事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3日前将落实情况(含《申报指南》公布情况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局就业创业促进科。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张文宝,联系电话:3506897、393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