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引进人才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好“政策补贴”指挥棒作用,引导机构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支撑保障,根据《江门市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江府办〔2020〕32号)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类补贴申请指南的通知》(江人社发〔2021〕238号)文件精神,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开展2022年度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评估工作,最高奖励达10万元!
评估对象
在我市领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评估内容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2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进行评估。
申报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提交《2022年度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评估申请表及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具体详见附件1)。
申报评估流程
(一)提交申请
有意向申请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提交至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地址详见附件3),逾期未提交材料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
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完成资格审核,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送至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组织评估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建绩效评估专家小组对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评选出相应奖项,其中一等奖1 名、补贴奖励金额10万元;二等奖2 名、补贴奖励金额各5万元;三等奖3 名、补贴奖励金额各3万元。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情况、服务规范、机构建设、信用情况、服务业绩、社会责任、党建党务等。
(四)结果公示
评估结果将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五邑人社”、“广东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自然日)。
(五)跟踪服务
评选结果确定并公布后,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向属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2022年度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产业人才绩效补贴申请表》(附件4)提出补贴申请,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发放相应补贴。
其他事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骗取评选等级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取消其参评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投诉监督电话:0750-3935226。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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