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
主要工作措施及重要活动安排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结合本年度学法计划,利用专题培训讲座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2.组织开展宪法专题培训; 3.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1.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邀请专家对局内干部职工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 2.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民法典。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
1.结合“人社服务进万家”党员先锋专项行动,向结对企业、商(协)会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 2.打造“江门劳动法学堂”普法品牌,通过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企业,通过讲座、开展送法入企事业单位等活动,宣传讲解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用人单位用工,防范化解劳动用工纠纷风险; 3.结合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情况,适时发布典型案例,通过江门人社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发布,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4.结合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宣传,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提升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
5 |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
1.考前在考点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的摘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摘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节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节选)等内容海报进行宣传; 2.考前在考点广播《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摘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规定的摘要等内容进行宣传。 |
6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新修订) |
1.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转载、宣传和解读; 2.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项培训等活动中进行宣传和解读; 3.在日常业务工作交流中向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和解读; 4.在编制业务手册中附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并进行解读。 |
7 |
《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
1.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等工作,落实市场监管主体责任; 2.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推动《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落到实处。 |
8 |
《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
开展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发动工伤预防导师在我市重点企业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培训,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发动更多企业为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
9 |
保密法律法规 |
1.邀请相关专家来我局现场授课,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保密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密意识和技术防范能力; 2.通过张贴主题条幅、播放宣传视频、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推送转发保密宣传文章、安全保密常识等方式,积极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 |
10 |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
印制举报奖励宣传单、宣传袋等相关宣传资料,通过摆展台、上门宣讲、提供政策咨询解读等方式,与群众互动,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反欺诈宣传推文,扩大反欺诈宣传覆盖面,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基金监督工作的浓厚氛围,持续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
11 |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
1.编制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单张,鼓励参保人早参保、参职保、不断保; 2.通过政策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政策。 |
12 |
《江门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
通过举办“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在岗、离岗等培训,宣传和落实《江门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鼓励“三支一扶”人员留得住、干得好。 |
13 |
《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 |
1.通过到企业、工业园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让专业技术人员了解职称申报政策和职称评审纪律规定; 2.组织各系列(专业)、各级别的评委会专家评委进行学习,了解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和纪律。 |
14 |
技能人才政策 |
1.组织相关专题培训活动。组织有意备案成为省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龙头企业、院校、其他机构、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经办人员集中培训,确保最新技能评价 和落实到位,进一步推进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质扩面; 2.主动联合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走访调研宣传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政策,结合江门市人才新政,引导企业建成培训、评价、使用、激励相衔接的技能人才成长评价激励体系; 3.制作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引解读直播视频,通过江门人社微信公众号、局网站等宣传技能人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