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企业:
为加快完善我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激发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动力,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进一步支持我省企业高质量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3〕41号)要求,现对《关于印发<2023年江门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3〕40号)中《广东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模板》《企业职业(岗位)技能等级评价表(样例)》进行更新。请相关企业参照最新工作方案模板,结合实际修订企业评价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在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提交,经备案后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映。
附件: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