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评价机构、有关院校、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质量,加强对评价机构开发评价技术资源的培育辅导,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征集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库,不断完善充实专家队伍,夯实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基础,推动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应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接受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选派对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进行评审;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接受评价机构的询问和答疑;为评价机构提供试题开发指导服务。
二、推荐条件
入库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热爱技能人才评价事业,了解行业企业发展与岗位用人需求,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政策要求,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三)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认真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客观公正做出评审意见;
(四)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相关职业领域工作满8年,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工作实践经验;
(五)未满65周岁,身体健康,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等工作;
(六)申请成为试题开发评审专家前三年内,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领域无不良行为记录;
(七)对专家人数较少的急需紧缺职业,可结合业绩成果对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条件适当放宽。
三、征集方式
征集方式分为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
(一)申请人填写《江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递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职业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二)单位推荐方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在《江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价专家推荐表》填写推荐意见,并由单位汇总申请人信息,填报《江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申请人或单位将上述相关材料纸质版于6月25日前交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督导部,同时需将上述推荐材料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发至jmszyjdzx@jiangmen.gov.cn,邮件标题为:专家征集(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择优遴选入库。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继新0750-3983972,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2号楼401室,邮编:529100。
附件:
附件1:江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江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开发评审专家推荐表汇总.xlsx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