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广东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粤人社发〔2021〕25号)和《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粤人社函〔2022〕4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的行业、企业、工种、伤害类型,经研究,统筹确定了2024年度面向我市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工伤预防项目的重点领域。现将重点领域和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2024年度江门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培训(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国内外有关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等方面);
(二)以机械制造业、建筑施工业、采矿等行业的工伤预防培训;
(三)职业病方面(主要涉及尘肺、职业性噪声聋、化学中毒等)的工伤预防培训;
(四)交通运输行业及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工伤预防培训;
(五)心脑血管等突发疾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培训;
(六)对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特定人员,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平台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的工伤预防培训。
二、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工伤预防项目,是指开展工伤保险及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线上或线下培训;结合所属行业、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防范、突发疾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培训、典型案例分析、互动培训教育,以及常见工伤事故应急处置与医疗救治知识培训、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等。
三、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1.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
2.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在上年度直接实施的项目中发生工伤预防费使用不合规的,本年度不得申报;
3.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从事宣传和(或)相关业务两年及以上,具有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硬件设备、信息技术等服务保障条件。
(二)申报要求
1.列入计划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周期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2.行业协会开展的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最高预算金额为50万元/个。
3.大中型企业面向社会面培训的,最高预算金额为40万/个,仅面向本企业开展的,最高预算金额为5万/个。
4.编制费用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财行〔2017〕48号)等相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但不得列支住宿费。
(三)申报程序
江门市行政区域内有意向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4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选择一个或以上的工伤预防项目进行申报,申报程序具体如下:
1.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预算,提出项目考核和具体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7〕260号)、《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财行〔2017〕48号)有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
3.如实填写《广东省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按规定申报。
(四)申报材料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应附以下材料:
1.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
2.广东省江门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
3.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
4.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5.近两年申报机构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的合同等资料;
6.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五)绩效目标
1. 培训项目采取线下培训方式为主,其中行业协会开展的项目需上门对我市相关用人单位开展现场互动与持续性培训,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85%,培训对象的知识、信念和行为分值提高大于15%,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10%至15%。
2.大中型企业直接实施的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要求的工作内容,受益企业或职工满意率大于90%,培训对象的知识、信念和行为分值提高大于15%,培训后跟踪回访6个月,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率下降10%至15%。
3.工伤事故发生率指上一个自然年度内或项目实施期间,用人单位工伤事故人数与职工总人数的比值。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请有意申报的各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于2023年5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材料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申报地点:市直行业协会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工伤保险科申报,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3935236。各县(市、区)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申请,由各县(市、区)于2023年5月31日前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申报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下:
1.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股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丰裕路5号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8223247
2.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和工伤认定股
地址:江海区富民路
联系人: 谭小姐联系电话:3818297
3.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股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洲大道中12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6615619
4.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股
地址:台山市台城东城大道92号
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5531103
5.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股
地址: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68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2257356
6.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股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933121
7.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股
地址:恩平市冯如广场侧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7717622
(三)项目确定: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期结束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工伤预防专家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参加工伤预防项目遴选。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结合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工伤保险等工作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参加遴选的申报单位提出评审意见,并根据专家评委会的评审意见,由江门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我市2024年工伤预防项目。咨询电话:0750-3935236。
附件: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