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发动及落实责任
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的设站,能充分吸纳、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是坚持我市人才引领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人才倍增”工程,推动我市博士博士后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摸底排查,指定专人对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单位进行发动申报,并对申报条件和流程引导向申报单位讲清讲透,将申报工作做实做细。
二、明确推荐要求
各县(市、区)要认真对标对照申报的基本条件和优先支持条件,积极择优推荐,在符合省规定的申报条件基础上,围绕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聚焦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研发领域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和食品、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安全应急与环保等8大战略性产业集群或地方重点发展产业,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涉农企业等给予倾斜支持,并按以下条款优先推荐:
1.江门市委、市政府确定扶持的人才重要载体、平台、重点实验室或重点企业、十五条产业链的链主及骨干企业、总部经济或上市培育企业;
2.申报单位至少引进全职工作的博士人员1人,并按博士人数由高至低优先推荐。全职工作以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境外人员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为判断依据;
3.申报单位近3年来的生产经营产值逐年增长的,具有一定的成长性的;
4.未建立博士后科研平台的,但单位引进的博士人数较多,科研需求强烈,研发成效(专利数量、论文发表)显著的;
5.已建立博士后科研平台的,但单位仍引进了在站以外的全职工作博士,且科研平台运行效益明显,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
6.申报单位在自身行业领域中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
三、有关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少于2家,可以多推荐。
(二)各申报单位按要认真填报《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连同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PDF电子版),于2023年1月12日前报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申报单位的直接报送至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
(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推荐意见函和一览表(附PDF电子版),于2023年1月16日前报我局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逾期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联系人:梁雄坚,联系电话:0750-3913512。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23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docx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