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有关单位和个人:
现将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鉴定目录
根据我市实际制订《2019年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目录》(附件),鉴定目录分为国家职业资格和专项职业能力两类。为全面提升技能人才队伍质量,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重启我市日常类茶艺师、评茶师各等级的职业技能申报工作。请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二、工作要求
(一)发布鉴定公告。各市(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所(站)根据鉴定许可和实际情况尽快制定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并及时对外公告。
(二)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事项调整。
1.根据《关于做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补考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9〕1号)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9年起不再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2018年参加该职业全国统一鉴定且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集中于2019年5月18日进行一次补考。今年起,全省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调整为全省统一鉴定,新考考生可报名参加鉴定。
2.劳动关系协调员全省统一鉴定仅安排省鉴定中心和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韶关市、汕头市、茂名市组织网上报名和设置考场,请向各报考机构、考生按照省中心统一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三)申报资格条件。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更新有关申报条件。为平稳过渡,考试时间在2019年6月30日前的,申报条件按照粤人社职鉴〔2017〕111号和粤人社职鉴〔2018〕39号执行;考试时间在2019年7月1日(含)之后的,申报条件按照新标准执行。今年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材料、报名条件等有较大的调整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2019年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要求执行。
(四)保密要求。各鉴定所(站)要加强试卷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鉴定试卷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保密制度,将鉴定试卷交接、保管、分发、回收等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
(五)加强考务管理。各鉴定所(站)要按要求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核和考务管理流程。各考点要尽快引进人脸识别设备、远程视频监控和无线电干扰等现代化设备,严肃考场纪律,防止舞弊行为发生。制订考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重风险防范。
(六)收费要求。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13〕150号)执行鉴定收费。
三、咨询电话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日常鉴定(0750-3983979)、全国、全省统一鉴定(0750-3935212)。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2月26日